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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蒐集漫畫果然有好處,網誌需要時就可以派上用場)

(請詳見下文,我的男人之恥,悲慘心境就如此圖啊!!!!!)

第二十六講 笑料一籮筐

  

  其實不管在任何艱難的環境,都可以過得很幽默,只要心與幽默常在就好了。

  我的心大部分時間都很幽默,不過也有環境比我還幽默的時候。

 

  「我會變成~童話裡~你愛的那個天使~張開雙手~變成翅膀守護你~」

  隔壁的卡拉OK傳來一首光良的《童話》,但,是一個中年男子用陳雷腔在唱的,不誇張,鼻音超重超老派!

  「原來還能新舊融合成這樣的風格啊。」我在心裡默默做筆記。

  

  「啊啊誰人欸當了解~做舞女的悲哀~」

  有個聲音真的超像蠟筆小新的中年女子唱著經典台語歌《舞女》,音調低沉又拖沓,真的超像。

  「媽,蠟筆小新在唱舞女。」我。
  「噗。」媽。

 

  「啊追追追追著你欸心~追著你欸人~追著你欸情~追著你欸無講理~」

  有位黃妃迷阿伯,每天必來上一首《追追追》,日行一唱,從不間斷。

  

  真的唱得好聽的「鄰居客人」,用五根手指頭就數得出來,我們不斷地忍受走音、完全五音不全、破音、破鑼嗓、男腔女調、女腔男調、不男不女腔調。忍受還不打緊,到最後居然習慣了!我聽到隔壁沒人在唱歌竟就有點無聊。

  有些事情,不是訓練就可以習慣的,但很多事情,還真不知不覺就習慣了。

  以下就可以舉個例子。

  「家,你幹嘛哭?」媽擔心的表情。

  「是蔥啊,是蔥,新鮮得令我哭泣。」我狠狠剁著那超大把令我丟臉的可恨的蔥,它仍是不斷散發催淚瓦斯攻擊我,我繼續無語淚下。

  此後我每次跟蔥束搏鬥,都換來淚灑砧板。

  直到有一天……

  「媽,我練成火眼金睛了!」我用齊天大聖的絕招之一亂比喻,可是真的,再新鮮的蔥也不會令我哭泣了,眼睛居然久而久之也習慣了辛嗆刺激。

  很多事情會習慣,成為記憶與經驗,作為我們行事的倚靠準則,但有些事情,在絕痛的慘劇還沒發生前,就不會變成牢固的倚靠經驗,但只要慘絕人寰的悲劇一發生過後,此後再怎麼樣都不會重蹈覆轍。

  切完辣椒了。

  一陣尿急。

  跑去上廁所。

  出來,把砧板洗一洗,換切洋蔥。

  突然感覺身體的某個部位有點燥熱。

  燥熱,狂熱,辛辣,刺痛……灼痛!快速擴染開來!

  那種感覺,就跟有一次我跟高中男同學們去大泳池SPA專區泡生薑池很像!

  不……是更勝!

  「小朋友快燒焦了!」我心裡瘋狂吶喊,洋蔥切得歪七扭八,雙腳也在扭動。

  直到再忍不住,左顧右盼,眼看四下無人注意,趕緊跑到廁所,以冷水滅火,從一臉焦躁到一臉酥迷。

  出廁所,忍不住我那種糗事一定要跟熟人釋懷一下的嘴上衝動。

  「媽,我剛切完辣椒去上廁所。」我一臉平舖直述。

  「怎樣?」媽還沒弄明白我要表達啥。

  「沒洗手就去上廁所。」我繼續平舖直述。

  「沒……沒事吧?!」媽瞬間懂了,有點替我感到痛。

  「處理好了。」我很冷靜。

  此後,我切完辣椒一定先用洗碗精洗手,而且是洗兩次,連指甲縫都不能放過。

  我壓根沒想到,環境比我幽默,我少掉了的那條筋,竟也比我本人更幽默!不過這種被自己少根筋用在自己身上的殘酷幽默,我想以後還是眼不見為樂。

  我擅長消費自己的糗事,當作娛樂大家的素材。其實人無可避免都會有失誤的時候,坦蕩承認後一笑置之總是比偷偷掩飾、裝不小心或找藉口來得好──畢竟犯錯後為面子而不承認的人,總令人討厭。

  人生就是要活得痛快又瀟灑嘛,活得一臉嚴肅一副權威,高估自己,結果自己嚴格要求別人的目標自己卻做不到,沒意義啊!

 

  □

 

  很多電影情節般具有戲劇張力的故事,其實融合了喜怒哀樂,又好氣又好笑。

  叔與媽孩提眷村時代的老玩伴馬吉和李得建(還有一些人,但這兩人是故事主角)到店裡修屋頂兼吃飯,一開始,見到老朋友很開心,嘴上吐槽有一種很有默契的超大極限,可以幹譙很多髒話,可以試著激怒對方,觸踩底線後緊急煞車,迂迴閃躲、旁敲側擊,就是那麼好玩,是喜與樂。

  直到他們喝到一個程度,開始胡言亂語,嗯,還可以承受。

  最後馬吉喝得最醉,其他人嘴上推託一番,竟都走掉了,剩他一個孤家寡人坐在椅子上搖搖欲墜,胡言亂語一直靠北,叔都發怒了,但對一個喝醉酒的人發怒有用嗎?

  還真的墜了,一個老大不小的人碰啷啷連人帶椅倒在地上,讓一個年輕後輩去攙扶起來,真是難看。

  叔打電話去叫那些落跑人回來帶馬吉回家,耳裡卻盡收推託卸責之詞。

  叔終再忍不住,放聲喝斥另一頭那沒有責任感的老友:「他媽的你們做人是這樣做的嗎?!喔,人你們帶來的,把人家灌醉之後拍拍屁股一溜煙跑走?做人不是這樣做的嘛!幹!你現在馬上給我回來帶他走喔!」

  看叔的難看表情,一定是繼續接收油滑的推卸之詞。

  「幹!他媽的你們這些人,真的很糟糕!」叔氣憤掛掉電話。怒。

  叫了計程車,計程車看到一個爛醉如泥的酒人搖搖欲墜的樣子,皺眉揮揮手,飛也似逃離。

  叔露出極度無奈的表情。

  讓他坐著靠在牆壁上睡。

  他酒有點醒了,又開始亂嗆叔,大概知道叔不會真的對他發飆,一直挑其逆鱗,觸碰禁地。

  強阿伯都想海扁他了,忍住「怒氣」。

  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他,白目。

  終於比較清醒了,計程車載走,我們替他感覺到,哀。

 

  又一次,馬吉和李得建只兩人前來,叔搖搖頭,虧他們先前的事情,並狠狠責罵一頓。

  客人陸陸續續進來,叔就不管他們,他們兩人有說有笑,酒一壺接著一壺。

  又醉了。

  其實我看他們眼神有點賊賊的,感覺是醉三分裝八分,可是叔說他們確實醉了,我也只好相信。

  或許他們只想用他們爛爛的信念活著吧,做工,有了錢就馬上喝酒賭博花掉,花完了再去賺,我其實覺得自己沒有權力否決,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生存方式,一百種人就有一百種的生活方式。

  但害到別人,我就看不爽。

  他們一直盧,一直吵,一直煩,說還要再一壺,明明就醉得語無倫次了,還再討酒。

  「再一壺可不可以?」

  「我有錢啊,再一壺可不可以?」

  就一直重複一定要再討酒的偏執。

  直到叔煩了厭了倦了,用警告語氣說:「鄭重警告你們,我現在在做生意,客人都被你們嚇跑了,再吵?再吵我就叫警察!還跟你們客氣啊!」語音漸強,語尾變得大聲。

  叔的優點,就是真性情。老朋友這樣鬧,這樣不給面子,還要客氣啊?

  在我年輕的心中,我認為,老朋友玩到這樣子,何苦呢?

  但又想,或許他們就是了解叔重情惜情,所以就這樣子玩,一點節制都沒有。

  「再一壺嘛。」李得建眼神渙散。

  「再一壺可不可以?!」馬吉語氣不佳,晃來晃去。

  「不用講了!不賣!」媽動肝火了,溫柔的媽的個性就是,觸到她的極限,她就大爆炸。

  「那再一壺可不可以?」

  皮在癢,連叔都怕的盛怒媽媽,他們還不怕,還錄音機壞掉似地重複播放。

  叔二話不說,拿起手機撥電話,真的撥了。

  他們繼續當壞掉錄音帶,一直盧一直盧一直盧。

  過一會兒,警車停駐門口,兩個警察進來,看起來一老鳥一菜鳥,老鳥一看他們就用看垃圾的嫌惡表情,菜鳥則是軟軟地好言相勸。

  他們不知是酒喝多了還是就真的很想爛到底,居然連公權力都不怕,繼續盧,李得建語氣較軟一點說:「我們還想喝,難道這樣不行嗎?」(這句比較理性一點就讓我懷疑他是裝醉)

  兩個警察好說歹勸,終於把他們趕走,警察看出他們跟叔認識,老鳥竟沒好氣對叔說:「這種事,幹嘛叫我們來?」

  這種事,不是你們警察的職責嗎?

  難道因為酒客跟店家認識,但店家趕不動酒客就不能請警察幫忙?

  想不到,馬吉和李得建還沒走遠,看警察走了,又跑回來門口盧……

  「就不能再一壺嗎?」

  媽火山爆發了。

  「走開!不賣!」聲音吼開啞開尖開的那種極度爆炸。

 

  很電影級的小故事吧?

  但兒時老玩伴做成這樣,有何意義呢?

  以為是老朋友,就能這樣毫無限度地戲鬧嗎?

  他們之後,再沒在店裡出現過,不敢了。

 

@人生很多劇情都是,又好氣!又好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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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豁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