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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小札.jpg

(從秘密回憶盒裡挖出來的寶藏,或許只能回味了,你們,活在我的記憶裡)

第二十三講 馬不停蹄地打工

 

  我的法律課老師說:「工作雖然是為了滿足溫飽,同時也是為了獲得成就感以及別人對自己的認同。」

  我同意。

  我國中畢業,十五歲,就開始打工了。

  那時我們家的經濟狀況非常慘,慘到一種我不想形容的地步,所以我去打工肯定是為了法律老師講的前一句,後一句我當時還無法體會,哈。我、當、時、討、厭、打、工。

  有多討厭呢?才四個小時的工作就讓我覺得度時如日。

  爸爸認識頂好的經理,我才得以未滿打工年齡進入打工,雖然在隔沒多久就十六歲了,畢竟身分證上還沒滿,我從小就懂得人情總是先於規定之前的道理(誤)。

  我一個十五歲的小毛頭,在裡面當然地位最低啦,八點上班,一開始我得先挑過期品,將冷藏、冷凍和乾貨架的過期品挑完之後,就開始補貨,一般是十二點下班,補完貨如果還有時間,主管就要我做些清潔的工作。

  早班就我一個小男生,其他都是阿姨,我當時也很不愛講話,其實也不知道要跟阿姨們講些什麼,所以我都自己一個人推著手推車開始挑過期品,並擦拭冷藏櫃。

  想來那時候我還沒學會一心二用的本領,尚未領悟一邊動手工作一邊想故事的訣竅,因此做得非常無聊。

  如果過期品比較少,我還會刻意放慢速度,因為我不想做清潔工作,對,我很賊。

  那是一場不有趣的打工,而且時薪只有七十五,少斃了!

  所以來談談有趣的。

  高二時,我的阿姨是泰式餐廳瓦城的二廚,她引薦我進去當服務生,那時我才十六歲,是店裡最年輕的。

  是高級餐廳耶,我一進去就超興奮的,半工半讀且是在知名連鎖餐廳,有種優越感。但由於還是高中生,課業要顧,我只上假日班。

  沒想到高級餐廳也有高級餐廳的麻煩!

  「挪,這個要背好喔,下禮拜要默寫!」濃妝豔抹的女主管把一疊不薄的裝訂A4紙丟在桌上,一臉試探的微笑。

  我一看,每一樣菜色都有專屬的介紹詞,像「泰式烤香腸」那種還要用手套抓香腸塞入生菜葉的麻煩菜,介紹詞更是囉嗦冗長。

  我有種被雷劈到的感覺。

  平日就有國英數歷地要背了,還要背上四到五頁的菜色介紹詞,如果讓我光明正大發瘋,也不為過。

  那裡的哥哥姐姐都對我很好,很包容我,大家又都很幽默,懂得互相消除彼此的壓力,讓我感到很有歸屬感。

  所以我很努力,很認真。一開始真的有快死掉的感覺,太多東西要學、要記了,而且工作場域哪容得你慢慢來?我默寫都沒寫好,一直重寫,可是我發現真正上戰場上菜之後,講久了那些台詞就牢記了。

  我是真心喜歡那工作環境、氛圍與夥伴,所以才肯如此努力,這讓我懂了,於我來講打工最重要的就是這三要件。

  如今那種汗水相貼的革命情結還是深深烙印在我心裡啊!

  太多快樂的回憶了。

 

  「我用咖啡壺底座烤土司給你吃。」艾力克說。

  瓦城很fasion,每個員工的名牌都是英文名字。

  「可以烤喔?!」我一臉驚訝。

  艾力克不說話,很酷地烤了一片吐司,抹了果醬之後發牌似丟給我。

  「那底座有烤過襪子。」勞倫斯淡淡地補充。

  「……」生硬停住正吃吐司的嘴,我帥容失色。還不夠熟不敢罵幹……

  

  「兄弟啊,叫你Fran好了,後面接著k感覺太多餘了。因為我很早就離家了,所以好朋友我都當成兄弟。」艾力克斯說,說完偷吃剛出爐客人的菜。

  我很感動。

  

  「今天你生日耶,姊姊們請你就好啦!」

  我一個大男生跟艾咪、葛瑞絲、潔西卡去看電影,看得是火紅的死亡筆記本一,看完還去拍貼,度過了爆炸快樂的十七歲生日。

  在西門町,還巧遇高中同學森田,隔天他虧我一個人帶這麼多妹(冒冷汗)。

 

  芭比都調超好喝的奶茶給我喝。貝尼都喝我的奶茶。勞倫斯都亂教我偷懶步。艾力克大聲幹譙我但是是因為我出了離譜的錯。艾力克斯都一直逗我笑。艾倫則是一直耍冷送我冷。梅西送我以前用的參考書。葛瑞斯和艾咪都超疼我。廚師阿祐總跟我聊他的感情。

  我的二廚阿姨煮最美味、全店無人能及的料理給我們吃,每次只要她煮員工餐,就被大家一掃而光。

  我們在空班時打撲克牌、玩藝人賓果,下班的時候豪邁地用湯盅吃甜點摩摩渣渣。男生們因為刷地鞋子進水,拿了塑膠袋裝好無敵濕臭的襪子。

  如果下雨,女生們聰明地把腳包好塑膠袋,用橡皮筋綁起來,大搖大擺走出本店。

  這些蒙太奇的飛躍畫面,一想起來就好快樂,好懷念。

  

  堂堂二十二歲,我跟爸賣過雞排,做過頂好工讀生,加油站,餐廳瓦城,保養品銷售員,日式料理店,麥當勞,怡客咖啡,85度C,現在在媽的藥燉排骨店打工,一邊寫作一邊做動畫,我的人生到目前為止實在是太好玩了!

  終於,幼稚如我,也真正領悟法律老師後一句話。

  

  我從寫作的一開始,就認真把寫作當工作了,絕無虛言。

  就如同每個老闆成立公司之始還沒賺錢,卻也得拚了命認真工作一樣。

  有人說,興趣當成工作,就會乏味了。我卻不這麼覺得,我幾乎每天寫,樂此不疲。

  寫癮深滲內心之後,只要一天不寫,身心就會怪怪的。

  當然也有覺得自己寫不出好東西的時候。但要怎麼克服呢?

  我不否認,有一陣子我覺得自己超聰明的,自視甚高,因為我在小叮噹的時光隧道裡,吸收了大量的知識與智慧,與人交往有點傲氣,甚至常常到了我非常討厭的「自傲」的程度。

  那時我總覺得自己再過不久就會寫出個名堂了。

  但我在外面的世界闖了闖之後,我發現,我很會寫作,但我很多工作都做得「不夠好」,很佩服一路相遇的工作夥伴。

  我才知道我有多天真,多笨。每個小人物都是普通人,卻也都是英雄。

  作家憑什麼覺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?作家也不過是生產者之一罷了。

  感覺無法穩定寫作,要怎麼克服呢?

  在媽的藥燉排骨店,每天我分配到的流程就是挑九層塔葉、切菜,等等。簡單來講就是準備材料。都準備完了,美食就開賣。

  這讓我領悟要如何穩定寫作,每天都要先準備材料,蒐集大量資訊,牢記自己認真生活的趣事或經驗,統統丟到資料庫裡,然後……

  一天至少寫三千字。

  我不是個很喜歡壓力的人,我喜歡從容優雅、穩紮穩打,梁靜茹有首歌:「慢慢來會比較快……用忍耐種下愛等待花開……放空慢慢來,專注比較快……」

  三千字,是我算過質與量兼具的完美狀態。

  從容優雅、穩紮穩打,漂亮地建構極端自我的文化與世界。

  我認知到,我只是個文字工匠,建造著一座座的文字塔,但我把自己的格調定位得驕傲偉大,我一直是個很浪漫的人,我要用生命造出一棟棟光輝燦眼的文字大樓。

  謙卑又驕傲,我的光榮戰鬥。

  但,是跟我愛的人們一起並肩戰鬥,汗淚相黏、嘻笑怒罵。

  寫作者是孤獨的,卻不是為了耍自閉,而是想跟全世界連結的狂大野心。

 

  嘿,華岡女孩,我現在也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了喔。

 

@不想要遺憾,就要敢講。

 在臉書上塗鴉:「不管了我要大聲告白,我好想念瓦城的人們。」

 好多個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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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豁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