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朋友不是這樣做的

 

1.

 

  故事的開始,悲慘搞笑。

  我被和我同星座的高中女生朋友狂婊了。

  「你最近真的很討人厭,有點建設性好嗎,你要怎麼天馬行空我不管,可以實際一點嗎?」

  管個屁。

  好幾年了,我常常在網路上放免費的歌給大家聽,因為我立志成為對世界有影響的創作歌手,我一天可以寫五首品質很好的歌,而且都是用生命在寫。

  顯然的,寫歌居然被老友認為天馬行空、不切實際。

  塞妳娘,沒有認真看我努力燃燒的戰鬥,就可以隨便下評語喔?

  「你對我來說,就是個屁孩!」有完沒完。

  妳花妳媽超多錢做牙套,又整天都在臉書狂發韓男圖文,一下歐巴一下老公,就不是天馬行空,就不是屁孩?

  那個夜晚,我硬吞下了淚,這種難過比被水果日報婊上頭版還難過。

  如果不是高中朋友的話,我根本不會在意。

  「自以為對別人好,卻用羞辱的方式,朋友,不用做了。」我冷冷回。

  發生了這種肚爛事,我一點都不想解釋,就算是我和處女座不合好了。

  居然連最了解我的陳星,都幫她講話,我幹得要死。

  「我從國中畢業就開始打工,所有的學費都是自己承擔,一直努力到現在,我現在暫時不想和阿瀟和好,反正你懂我,我不需要一個不懂我的朋友。」我堅決。

  「這樣的朋友,真得很難找,你再考慮一下。」陳星。

  「……

  我的筆名叫作堅北野,是一個作詞家。

  那群高中一直在我生命裡出現的朋友,都知道我真正的名字,陳曉野,只有他們不叫我堅北野,可以放肆地喊我陳曉野,粉絲群則都叫我野大。

  真不想說,從我認真寫了第一首詞到現在,已經十年了,前八年都沒什麼賺,這兩年才爆紅了起來。前八年,我都在網路上放免費的歌詞給大家欣賞,真正有賣出的歌詞也沒幾首,幹大家都以為這些歌詞不用花心血似的。

  爆紅的原因,也是託阿瀟的福……

  因為阿瀟的狂嗆,我寫了一首歌《偷夢者》。

 

  和你說 這世界有種人叫偷夢者

  我和你說 他是你這輩子最大的敵人

 

  因為他們不行所以說你不行

  自己做不到 嘲笑你做不到

  他說 別傻了那是不可能

  被世故化了他們忘記有夢

  被老闆變成了行屍走肉

 

  說罵你是為你好是因他夢碎

  說兇你是為你好是因他無能

 

  雖然你是我的朋友但你還是偷夢手

  絕不讓偷夢者偷走我最深層的靈魂

 

  夢是現在進行式 我為夢行者 勇闖猛衝

  權勢指使你 自以為皇帝 看太多甄嬛

 

  我是實踐者 每分每秒 活在夢想裡

 

  為夢存在的靈魂

 

  記得當時我活在憤怒的情緒裡,一邊聽著周杰倫的《四面楚歌》,一邊用萬寶龍鋼筆用力的刻劃著紙,字字勁透紙背。

  我可以被陌生人誤會,但絕不能被朋友誤會。那可以使冷酷的我鼻子裡出酸水。

  那一陣子,我的詞幾乎沒有唱片公司要買,對世界的憤怒,讓我寫出了一堆悲劇的詞,寫不出像陳芳語《愛妳》一樣甜在心的美詞。沒想到,我沒有自己想像的堅強,不再意別人的目光,其實頗在意。

  去你媽的屁孩。要我裝成熟,裝懂事,我辦不到。

  至少我很誠實表露自己的個性,不像她,超級情緒化,到處跟人吵架,還裝得很成熟懂事,自以為老師可以教人。

  這樣的朋友,差一個不差。

  那些日子,我的思考每天都在鑽牛角尖,老師、書本都教擇己所愛,做自己最擅長的事,為什麼我努力了八年我的歌詞還是賣得這麼爛?是不是太自我中心了?是不是真得很幼稚?是不是沒有辦法寫進聽眾的心坎裡?我努力寫了上百首歌詞,是不是真的對社會沒有貢獻?

  想那麼多有屁用?只是讓我不停失眠。

  《偷夢者》我在網路上宣傳了三年,終於有一家叫作「心甜」的經紀公司把這首歌的版權買下來,聽說老闆娘看到歌詞之後哭得抽咽,我也覺得很有趣,「心甜」經紀公司居然買了一首那麼悲傷的歌。

  沒想到這麼悲傷的歌,被次世代歌手克勞卅用嘻哈的RAP唱紅了。

  靠搞得我好像得感謝阿瀟,讓我寫出成名曲似的。還是很肚爛。

  紅了更累,記得陪克勞卅在101前的簽唱會,簽到半夜一點還沒簽完,勞卅你可以不要那麼紅嗎。

  「野大,你寫得歌比流大好!」

  「曉野哥,快點超越方文山吧!」

  「阿野叔叔,我聽你的歌聽到哭!」

  叔叔都出來了,現在的小孩嘴真不甜。那些粉絲忙著恭維我,我也忙著開心,但其實,你們都太浮誇了啦,我只不過是喜歡寫歌詞而已。

  回到家都三點了,整隻手簽到快廢掉,小姵打了手機給我。

  「我們分手吧。」

  我沒有裝哭,因為的確到了該分手的地步了。

  「記得保存好我織給妳的圍巾,送給妳的肖像畫。」恍惚恍惚地,我只講了這句話。

  後來幾天,我喉嚨發炎,都不想吃東西,加上失眠,把自己搞得很慘。

  但失戀果然讓靈感火山爆發,那三天我寫了三十首歌。

  

  這幾天我在搬家,老天似乎很公平,這兩年幫我把前八年的徒勞無功都賺回來了,還綽綽有餘,買了一處新的小公寓,還捐了點錢給慈善機構

  沒有請搬家公司,不是因為請不起,而是因為我的東西不多。

  ......卻足以讓我氣喘如牛了。

  第十趟,我搬著我的公仔櫃,爬樓梯上四樓,超重的,我的魯夫T恤都濕透了。

  小姵走了,這新家只屬於我自己一個人的!

  好爽啊,不會有人管了!

  ......才怪。

  肯定孤獨得要死。

 

  搬家的時候我一直發狂猛搬,希望操爆自己可以忘記阿瀟的語言,跟著汗一起排洩掉就好了。

  可惜沒有用,那噩夢般的咆哮還是在我腦海裡不斷繚繞。

  其實搬完,我發現東西超多,很多不要用的東西應該可以丟掉,這會不會反應我的內心狀態?

  搬家都搬完了,我正在整理時,我的IPHONE響了,是彌勒佛。

  「陳曉野,聽說你被阿瀟嗆了哈哈哈哈!」彌勒佛總是聲若洪鐘。

  「肚爛死了,你笑屁阿。」

  「誰教你那麼愛寫歌,寫到臉書上全是歌詞。」

  「靠,最好是你不聽我的歌啦。」

  「別說那麼多了,我打來是要告訴你,沈心芝要結婚啦!一起去吧!」

  我的思緒一下陷入了從前的狂潮。

  沈心芝是我的初戀。

  在課業最苦痛的高三,我居然狂猛地追到了班花沈心芝,一干喜歡沈心芝的男同學嘔得要死。

  高三實在沒什麼告白技巧,只有傻膽,我憑著一罐啤酒後的衝動,就打手機給沈心芝,怕家人聽到還躲在曬衣服的後陽台。

  「沈心芝。」

  「很晚了耶。」

  「我喜歡妳。」

  「......

  沉默是什麼意思!害我很尷尬耶!

  「不管妳的決定是如何,我會等妳的。」

  就這樣,我等了一個月。

  這一個月,我中午吃飯時也拿著便當厚臉皮地靠著她吃。放學也陪她走到公車站,雖然都沒說什麼話,也心甘情願。

  一個月之後,和高中死黨們還有她一起去淡水遊玩,她這一個月大概是被感動了,默默牽起了我的手,我也第一次懂得什麼叫作活入夢境。

  「我好像活在夢裡。」我說。

  「嗯。」她羞澀。

  「我愛妳。」

  「愛你。」

  八里通往漁人碼頭的觀光船上,我偷偷牽著她的手,靠她很近,用身體擋住牽手,她的髮香和死黨們的不知情,都烙印在這浪漫的時空記憶。

 

  「靠!你這兔崽子居然追到沈心芝了!」

  「太賊了你!」

  「這麼蠢的方式就追到沈心芝了?!比扯鈴還扯!」

  隔天我揭曉答案後,一堆嫉妒的恭賀迎面而來,我也只好嘻嘻哈哈地接收。

  我跟你們說,女神要的不是帥哥,而是暖男好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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